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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 
跟老公ㄧ起到婚紗店拿禮服
還到喜餅店拿習俗要用到的東西
將老公的後車箱及後座塞得滿滿滿

開始有要被人家訂走的感覺了....
在婚紗店時 二姐問我:"要嫁囉?"
我回她:"我未婚~~"
她很驚訝的大叫:"妳現在還說妳未婚?"
我說:"禮拜六只是訂婚而已 還沒嫁啦~~"
二姐說:"訂婚就是被訂走啦~~跟結婚差不多了~~"
果然 我以後再也不能用"未婚"這個字眼招搖撞騙了
明天過後 我就被別人訂走啦~~請叫我"未婚妻"

光是一件禮服還有配件就是一個皮箱了
希望明天嬌嬌姐能把我畫得很漂亮呀~~

原來禮俗的東西這麼多啊~~
禮砲.六色糖.芋頭蓮焦.....
粉多粉多粉多......

媽媽還跟我說
等以後妳要嫁女兒
妳就知道習俗的東西要怎麼準備啦~~
嘿嘿~~等到我要嫁女兒 還要二十幾年吧~~
不知道那時習俗變成怎樣囉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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